2005年6月1日起 新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生效——“带顶”的场所均不让吸烟!

2015-05-21 10:28:12 发布: 人气:2072
      
       今年6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正式生效。这次控烟条例主要的焦点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带顶”的场所均不让吸烟,包括电梯、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都在禁烟范围之内。在新规定之下,以前设立的“吸烟室”和“吸烟区”也将被禁止,成为历史。
  不仅如此,此次实施的《条例》中还明确了处罚规定。如果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将被处以50-200元罚款;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违规设立吸烟区的最高可以罚款3万元

二手烟的危害


烟草起源于美洲,15世纪末从美洲引入欧洲,由此向全世界蔓延。
明朝万历年间烟草传入中国,后来渐渐被广泛引种吸食。
吸烟具有成瘾性,虽然在世界各地屡遭禁止,但吸烟者任然众多。
烟草烟雾中含有7000余种化学成分,其中数百种为有害物质,至少69种为致癌物。
吸烟和二手烟暴露都严重危害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二手烟划分为致癌物。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卷烟的产量和消费量约占全球的40%。
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有7.4亿不吸烟者遭受二手烟暴露的危害。
二手烟暴露是影响我国居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家庭是我国二手烟暴露的主要场所,其中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最高。
吸烟者的平均寿命要比不吸烟者缩短10年。
中国每年因吸烟导致死亡的人数超过100万,因二手烟暴露导致的死亡人数超过10万。
二手烟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及致癌物,不吸烟者暴露于二手烟同样会增加多种吸烟相关疾病的发病风险。有充分的证据说明二手烟暴露可以导致肺癌和冠心病。此外,有证据提示二手烟暴露还可以导致乳腺癌、鼻窦癌、成人呼吸道症状、肺功能下降、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卒中和动脉粥样硬化。二手烟暴露对孕妇及儿童健康造成的危害尤为严重。有充分证据说明孕妇暴露于二手烟可以导致婴儿猝死综合症和胎儿出生体重降低。此外,有证据提示孕妇暴露于二手烟还可以导致早产、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和唇腭裂。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儿童暴露于二手烟会导致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肺功能下降、急性中耳炎、复发性中耳炎及慢性中耳积液等疾病。此外,有证据提示儿童遭受二手烟暴露可以导致白血病、淋巴瘤和脑部恶性肿瘤。
二手烟暴露没有所谓的安全水平,唯一能够有效避免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的方法就是室内环境完全禁烟。
国家禁烟有关规定

       事实上,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表决加入了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让该公约在中国具有了法律效力,此后,国家性和地方性的控烟条例及规定相继出台。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 第80号)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底发布了
《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12月29日)
三、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四、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1. 室内区域全面禁烟
第九条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依法划定禁止吸烟区域,制止违法吸烟和不文明吸烟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控制吸烟工作。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自行实施全面禁烟。
2. 部分室外区域禁烟
第十条 下列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
(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3.  我们怎么做(义务)
第十四条  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
4.  我们怎么做(权利)
       二手烟的危害众所周知。在家庭中被吸烟,可以直接拒绝。但同事之间,对二手烟说“不”却不是件容易的事,常常让人难以启齿,总是担心“说不”会被误认为自己缺少包容心,难以与人相处。其实,在办公室吸烟,理亏的是吸烟者,对二手烟敢于说“不”,既捍卫了自己,又帮助了别人。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义务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和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市民发现有人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可以举报,全市设立统一举报电话12320,市民也可以直接拍照,发到“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上 。
       如果某个公共场所被多次举报,执法人员将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手段取证,发现该场所吸烟问题经常发生,将会依据控烟条例,对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进行处罚,最高罚款1万元。

        诗歌《有那么一天,无烟》

         透过卷烟的烟雾
         我们看到慢阻肺患者的呼吸是那么艰难!
         看到癌症患者的目光充满了对生的依恋!
         看到脑卒中患者发病时倒地的瞬间!
         看到年轻人粉色的肺渐渐向黑色蜕变!
         看到有毒的烟雾迷蒙了孩子那纯真的双眼!
         看到尚在母腹的胎儿竭力要发出无奈的呐喊!

         女士吸烟,原以为能使独立与时尚彰显,
         却不料过早被卷烟熏老了俏丽的容颜!
         男士吸烟,原本为了增添雄风与魅力
         结果却增添了难以启齿的麻烦!

        也许你心存侥幸,以为灾难离你尚远,
        从你吸食第一支卷烟,
        夺走你健康的魔鬼已与你整日为伴!
        也许你以为吸烟是不容干涉的权利,
        但千万不要漠视
        公共场所的二手烟,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权!

        别认为个人控烟的力量微不足道,
        众志成城,可以倒海移山!
        只要吸烟的你能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欲念!
        只要不吸烟的你能够拒绝第一支卷烟!
        只要立志戒烟的你拿出足够的坚韧与勇敢!
        只要支持控烟的我们能上前拒绝二手烟!
        那么,你,我——我们,
        就是在维护生命与健康的尊严!
        自律与仁爱就生长在我们的心田!
        当你我携手把仁爱播散
        无烟的世界就不再遥远!
        我们憧憬,有那么一天
        清新的环境中会展现每个人的笑脸!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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