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曾穿着这双补丁上再打补丁的僧鞋走遍了中国的多个名寺古刹,弘扬佛法!
于作事,
必克己谨严,要做到极致。
于生活,
应戒绝奢华,一切从简。
——弘一法师语录
弘一法师,俗名李叔同,清光绪六年(1880年)阴历九月二十生于天津官宦富商之家。38岁时选择出家,1942年62岁圆寂于福建泉州开元寺。
李叔同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前驱,近代史上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思想家、革新家。自幼聪明过人,国学根底深厚。他的诗词、书画、金石,无一不精,先风行天津文坛,又左右上海南社。在音乐、戏剧方面造诣甚深。
1918年8月19日,在杭州虎跑寺剃度为僧,皈依老和尚了悟门下,法名演音,号弘一。出家前,他所有的财物,包括字画、衣物、器具等等都一一分赠学生、亲友,随身只留了几件换洗的衣服。
弘一法师出家以后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他认为自己既然出家,就要彻底的把自己过去的习气把它放下。
为振兴律学,弘一法师不畏艰难,深入研修,潜心戒律,著书说法,实践躬行。是近世佛教界倍受尊敬的律宗大师,也是国内外佛教界著名的高僧。
抗日战争爆发后,多次提出“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的口号,说“吾人所吃的是中华之粟,所饮的是温陵之水,身为佛子,于此之时不能共纾困难于万一”等语,表现了深厚的爱国情怀。
中国佛教在明清时转为衰弱,到民国初年,几乎丧失佛教积极入世,弘法利生的精神,沦为山林化和鬼神化的民间信仰,而南山律的没落至此已经有700多年。1931年已经51岁的弘一法师在浙江法界寺佛像前发誓弘律,并写下《学南山律誓愿文》。
弘一法师晚岁十年,积极弘法,他先后在厦门、漳州、安海、泉州、惠安、永春等地城乡开展讲经活动,就律宗、华严宗、净土宗学说及药师经、弥陀经、地藏本愿经、心经等经义作了详细的阐明。并且关心佛教教育,在泉州开元寺尊胜院倡办南山佛学苑。民国25年,在泉州请得日本大小乘经律万余卷,亲自整理编成《佛学丛刊》四册,交上海世界书局出版,闽南一带的僧徒因之增进佛学知识。他的佛学思想体系,以华严为境,四分律为行,导归净士为果。十年虔修未有间断。他潜心圈点校注唐代道宣律祖所撰“南山三大部”(《行事钞》、《戒本疏》、《羯磨疏》)及宋代灵芝元熙律师释三大部的“三记”(《资诗记》、《行宗记》、《济缘记》),为后世治南山律者留下正确的范本。被佛教界尊奉为近代重兴南山律宗的第十一代祖师。在这十年,弘一法师修持精严,克服疾病和战乱,研习弘传南山律典。
1942年10月10日下午,弘一法师在一张纸上写著“悲欣交集” 4字交妙莲法师,并嘱咐注意:如在助念时,见我流泪,并非留恋世间、挂念亲人,而是悲喜交集所感。说完话,仍默念佛号。四日戌时(晚上七时至九时),在大众念佛声中,安详地往生了。时年六十二岁。荼毗后获舍利子一千八百粒,舍利块有六百块。最终以苦行僧终其一生。
太虚大师曾为赠偈:以教印心,以律严身,内外清净,菩提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