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篇第十二:放于利而行

2017-04-26 00:00:00 发布:妙梅 人气: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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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注释】
       
放:音fǎng,同仿,效法,引申为追求。
       
怨:别人的怨恨。
【译文】
       
孔子说:“为追求利益而行动,就会招致更多的怨恨。”
【评析】
       
本章也谈义与利的问题。他认为,作为具有高尚人格的君子,他不会总是考虑个人利益的得与失,更不会一心追求个人利益,否则,就会招致来自各方的怨恨和指责。这里仍谈先义后利的观点。
来源:腾讯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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