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罕篇第三十:可与共学,未可与适

2020-02-05 15:37:58 发布:妙梅 人气: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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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①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②;可与立,未可与权③。”
注释
       ①适:至,往。
       ②立:坚持道而不变。
       ③权:本指秤锤,秤锤能够权衡物的轻重,所以引申为权衡轻重,通权达变的意思。


       孔子说:“可以一起学习的人,未必可以一起学到道;可以一起学到道的人,未必可以一起坚守道;可以一起坚守道的人,未必可以一起通权达变。”
评语
       1.道是规律,掌握了规律的人,不一定会灵活应用。
       2.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
      《论语子罕第九》: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此章论交友之道。
  孔子说:有些人有求学之心,未必有求道之志。那些为生计而学,为荣华富贵而学的人,终究与你道不同不相为谋。
  有些人有求道之志,但意志薄弱,有始无终,半途而返,不能有所树立。这些人可为同道,却不能为终始。
  有些人有求道之志,又意志坚定,有所树立,但不懂得权变,不能用灵活有效的方法实现正道,或一意孤行,或偏僻强梁,或沦为狂狷之士,此虽有道,不能有成,终究可惜。
  此章论交友,实际上也讲了人生的四层境界。
  求学之心最基本的,不愤不启,如果一个人不思求学,不知进取,这样的人生基本上可被判定是毫无意义的,此不在孔子所论之列。
  若为学而学,记诵博辩,学问与自我身心性命了不相关,这样的学问即便有所成,只怕于人于世也无补。所以求学必上溯至追求真理。道即是学问之终极,真理之终极。
  既有求道之志,不能有始无终,必须学而不厌,发愤忘食,虽九死其犹未悔,方有所得,故非弘毅之士不能为之。求道既有所得,要在人间实现正道,必须要有灵活有效之方法,故要识时务,通权变,顺世而为,功成身退,方得最完美之结果。

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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