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患者吸烟 医护要受处罚

2010-05-14 11:59:00 发布: 人气:845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道  4月22日,深圳市二医院率先启动,由院长与各科室主任签订“无烟科室”责任书,同时公布了一系列“苛刻”的奖惩办法,其中包括“无烟科室”不达标取消科室评先资格,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这些规定让很多吸烟的男性医护人员大呼头痛。据了解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今日将与各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深圳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保证书。

根据国家卫生部有关文件,4月1日,深圳市卫人委出台《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细则》,从今年6月起,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市医院所有室内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地方吸烟。

控烟不力“一票否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市医院控烟工作由来已久。2005年9月25日,第12届全国吸烟与健康学术研讨会暨第2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论坛在深圳召开,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就曾表示,“年底前,深圳所有公立医院必须成为无烟医院。”

5年来效果如何呢?市二医院副院长陈斌表示,在手术室、急诊科这些地方情况比较复杂,家属“抽根烟解解烦”是很常见的,这个时候医护人员上前劝阻,效果通常不好,碰上情绪激动的还会吵起来。他说,尽管目前在医院违规吸烟的以患者家属为主,但是要让“只能劝不能罚”的患者或家属接受禁烟、控烟规定,先得让医生“自律”。陈斌表示,他们希望通过奖罚手段让医生们主动戒烟。

首先,在医院设立控烟单项奖,年终评审考核中未发生违规者,奖励科室1000元。其次,发现医护人员或医院工作人员吸烟者每人每次扣奖金20元,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每次罚款10元,从当月奖金中扣除。最后,就是在年终考评时对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达标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另外,市二医院还规定,作为医生工作考核指标的病历,里面也必须将向首诊患者询问吸烟史并将吸烟情况写进。医生向病人发出的《住院须知》中也要纳入禁止吸烟内容。该院还准备将原本下属于呼吸科的戒烟门诊独立出来,专门为吸烟者提供戒烟帮助;该院门诊部还会向社会公布戒烟咨询电话,由戒烟医生专门接听。

禁烟不力不能评先进
   
“这个规定是不是太严格了?”、“不在医院吸烟或者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就可以了吗?”会上,一些医护人员对于医院的新规定议论纷纷。对此,院长肖德明明确表示,医生是健康卫士,烟草是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如果医生不能做戒烟、控烟的表率,那就“枉为医”,更不要谈评先评优。

据2008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深圳市男性医务人员吸烟率为31.5%,女性医务人员吸烟率为0.9%。记者调查了一下,在该院,“烟民”较多的是外科科室,男性医务人员吸烟的几乎过半,其中有不少科室主任都是烟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老烟枪”。一位外科主任告诉记者,医院禁烟运动搞了几次,这次的规定最严苛,虽说每次吸烟只扣20元,但直接跟年底评先挂钩,所以力度很大。但是是否能落到实处,关键还是看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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