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宗石头系禅易会通疏证

2010-05-27 20:12:00 发布: 人气:976

南宗石头系禅易会通疏证

 

慧能南禅系下,石头禅系作为与马祖禅系相并的一个重要分支,其门庭施设、接机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铸就石头禅系禅风特质的重要典据在于援易入禅的《参同契》。本文拟对《参同契》援易入禅以诠释理事回互的禅风及其于曹洞、云门、法眼禅风的影响、意义进行简要探讨。

《参同契》参而契同

石头希迁(700-790)所撰之《参同契》,为系下曹洞、云门、法眼三宗以易悟禅的方便法门奠立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据《五灯会元》(另说见《景德传灯录》、《宋高僧传》),《参同契》概撰于天宝元年。《参同契》之“参”,指森罗万象之生灭现象;“同”,乃平等无二之本体真如。一说“参”为参究、参玄之参,“同”为大同、本同之同。于禅教内会通南顿北渐,于禅教外贯通易儒道诸宗。《参同契》为五言小品偈颂体。共220字,全文如下: “竺土大仙心,东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钝,道无南北祖。灵源明皎洁,枝派暗流注。执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门门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尔依位住。色本殊质象,声元异乐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浊句。四大性自复,如子得其母。火热风动摇,水湿地坚固。眼色耳音声,鼻香舌咸醋。然依一一法,依根叶分布。本末须归宗,尊卑用其语。当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当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对,比如前后步。万物自有功,当言用及处。事存函盖合,理应箭锋住(原作拄,此依《祖堂集》卷四)。承言须会宗,勿自立规矩。触目不会道,运足焉知路。进步非近远,迷隔山河固。谨白参玄人,光阴莫虚度。”(《南岳石头和尚参同契》,《景德传灯录》卷三十)

其中有四处直接提到明暗之对。总起来说,《参同契》从理事、心物、内外、体用、本末、明暗、母子等立论,主理事圆融、心物一体、内外交彻。开首句竺土即印度,大仙即佛。西东佛祖密相嘱咐者乃以心传心。此句意在会通印度佛教与中国禅教之别。石头希迁针砭时弊,认为,所谓南顿北渐,并无高下之别,只是相对于利根之人宜用顿门,相对于钝根之人宜用渐门。人性有利钝之别,禅法也就有南北之分。乃所谓八万四千法门对治八万四千烦恼皆为权变,不可执持拘泥、剖分高下。此句意在会通南禅与北禅之异;理可顿悟,事须渐修,灵源为心性之称,明白如皎月洁玉;枝派为万物之指,流注中潜藏佛性而不彰显。北宗禅执事渐修与南宗禅直指心性原本只是契入真如法性的门径不同,一旦契入本体,则一如而本不可分。理事、体用等一切现境,本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相会通而又各自有别。圆融相涉,又各依法位法住。色声六境形象各异、苦乐不同,心性的表达有明暗之分。隐晦、间接的语言有上中之别,明白、直接的语言有清浊之分。地水风火四大本为物理各各相别,而从性理而言则会归为一。这种会万事物理为本真性理的路径,犹如子得其母。眼耳鼻舌身意六境指万法、亦指身心。回互与不回互、会通与殊异都依根叶条贯一一分布。心物、体用、本末都须理事融会,主次亦须用语分明。本体与现象、真如与万事相对相较,却本相即不二。不可以事明事,亦不可以理济理,犹如前步与后步相对而立。万物各有其作用,应当明白其功能与处所。事理圆融,由事言,犹如函(容器)盖(盖子)相合,万事终归为一理;由理言,犹如箭锋必然终落,一理终展为万事。承言会宗,不可自立规矩;触目会道,犹如运足知路。不可片面以理或事加以认识。前后交步、回互圆融,并不是远近之对待,否则,就会滞固泥执,不可通约,如山河迷隔。理事圆融不二,乃禅宗的精髓;南北相契不二,乃禅宗的门径;三教道体不二,乃禅宗的大道。切不可泥持殊相,虚度光阴。

《参同契》与马祖系禅法相比,在理论和方法上的重要特色,在于比较详尽地阐述了明暗回互、理事圆融之说。石头《参同契》受魏伯阳《参同契》重《离》、《坎》二卦的启示,将此二卦引入禅门。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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