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月律师像
读体见月(1601——1679),世称宝华见月律师,明末清初律宗高僧,律宗千华派第二代祖师。曾为道士,因僧赠《华严经》,读至《世主妙严品》,翻然有悟,决心舍道入佛。崇祯五年从宝洪山亮如法师剃度,法名读体。
相传见月律师到宝洪山前一日,亮如法师在梦中见“一人着袈裟领众见度”,见到见月法师,与梦相符,非常欢喜,遂为落发。
见月律师三十二岁时,见有初出家者多诸俗态,求教于老和尚。答曰:威仪不具,不名为僧。他就乞求老和尚为授比丘戒。老和尚说,须请律师。于是决定行脚参方,至江南一带寻三昧老和尚求戒。
当时社会混乱,沿途流寇猖獗,官兵不良,见月律师不为所动。他从云南栖云庵启程,仅衲衣蒲团随身。至南京报恩寺,听闻三昧老和尚在五台传戒,北上参礼,但求戒未成。复又从北至南,共行脚二万余里,途中历尽艰辛,而祈求受戒的初念不怠,终于在崇祯十年(1637年)四月,从三昧寂光律师受具足戒。
▲弘一法师绘制见月律师行脚图
此后,他以冰霜之操自励,以慎重之行利生。轻身重道,以戒为尊,即便白水过堂,也不忘失法度。
清顺治二年(1645)三昧寂光律师示寂,嘱见月律师继任法席。师住持宝华山三十余年,重建殿阁,筑石戒坛,定制每年春冬传戒,结夏安居。
见月律师认为,要想整顿佛门,应当建立规制、革除弊端,按照制度办事,于是提出十条规约,要求全寺僧众共遵。此后,宝华山隆昌寺宗风闻名于全国,有“天下第一戒坛”之美称。
康熙十八年(1679)正月二十二日,见月律师示寂于宝华山,世寿七十九,僧腊四十八。
师毕生求戒弘戒,于近世律宗的重兴功不可没,可谓集大成者,法席之盛近古未有。生平著述计有《毗尼止持会集》《毗尼作持续释》《传戒正范》《毗尼日用切要》《沙弥尼律仪要略》,以及《薙度正范》《僧行规则》《黑白布萨》《出幽冥戒》《大乘玄义》《药师忏法》等。另撰有两卷一部《一梦漫言》,述说其一生行脚事迹。
虚云老和尚(1840年——1959年)
1951年,虚云老和尚在“云门事件”后入定至兜率天——“余顷梦至兜率内院,庄严瑰丽,非世间有。见弥勒菩萨,在座上说法,听者至众。其中有十余人系宿识者即江西海会寺志善和尚、天台山融镜法师、歧山恒志公、百岁宫宝悟和尚、宝华山圣心和尚、读体律师、金山观心和尚,及紫柏尊者等……”(摘自《虚云老和尚年谱》)文中提到的“读体律师”便是见月律师。
赞曰
弃道奉释 梦着袈裟
三学鼎立 代佛宏扬
严净毘尼 止作仪张
弘范三界 苦海慈航
无垢清净光 慧日破诸暗
能伏灾风火 普明照世间
回 向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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