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通注经
北齐中相宦官刘谦之笃信佛法,厌倦世俗,不喜尘劳,虽然身在朝廷宫闱,却经常持诵文殊菩萨圣号,每天念诵达七万遍之多,并以此为必修定课。不论事物多么繁忙,他持诵菩萨名号从未间断过。
天宝年间,刘谦之随侍北齐三王子到五台山参访圣迹,看到诚笃坚志的王子自焚色身来供养文殊菩萨,被皇子难行能行的的举动震撼,内心自念:王子能为法舍身,我又何尝不能?
于是他生起了大悲心,自叹身遭宫刑,非佛法器(佛法中以不具男根列为“非器”不得出家),心想不如前往五台山,专志修道。
于是奏请当朝皇上:“可否允准鄙人在五台山上专心办道,以期日后能有所成就。这是臣的一点志向,万祈圣上英明鉴照,赐准所请。”
皇上念其虔诚,于是许之。刘谦之从此便不再返朝,在五台山上住了下来,整日持名阅经。由于精诚所至,有一天忽尔心通义解,神思通悟,洞晓幽旨,领悟了法要。此后造了《华严经论》六十部。后恢复了男根,重新得到了大丈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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