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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1045-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今江西九江修水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与秦观、张耒、晁补之同游苏轼门下,并称“苏门四学士”;开创“江西诗派”,与苏轼合称“苏黄”。
黄庭坚自幼博览儒释道典籍,好学深思,一生笃信佛教,事亲颇孝,虽居官,却自为亲洗涤便器,亦为二十四孝之一。
元丰七年的春天,年近四十的黄庭坚从老家修水出发,前往德州赴任,途径江苏泗洲僧伽塔时,深受震撼,于是发大誓愿,持戒忏悔,并写下《发愿文》。
《豫章先生传》云:“公奉佛最谨。过泗洲僧伽塔,遂作《发愿文》,痛戒酒色与肉食,但朝粥午饭,如浮屠法。时元丰七年三月也。”
自《发愿文》始,终其一生,黄庭坚将自我定位为“在家僧”,形容自己“似僧有发,在俗无尘”,在贬谪黔南时,自言“作不除须发,无能老比丘”。
一千年后,我们得以从这副三百余字的作品中,看到一位佛弟子强大的菩提愿力,也可从中得到启发。
发
愿
文
菩萨狮子王,白净法为身,
胜义空谷中,奋迅及哮吼。
念弓明利箭,被以慈哀甲,
忍力不动摇,直破魔王军。
三昧常娱乐,甘露为美食,
解脱味为浆,游戏于三乘,
安住一切智,转无上法轮。
我今称扬,称性实语,以身口意,筹量观察,如实忏悔,我从昔来,因痴有爱,饮酒食肉,增长爱渴,入邪见林,不得解脱。今者对佛,发大誓愿:
愿从今日尽未来世,不复淫欲;愿从今日尽未来世,不复饮酒;愿从今日尽未来世,不复食肉。
设复淫欲,当堕地狱,住火坑众,经无量劫;一切众生,为淫乱故,应受苦报,我皆代受。
设复饮酒,当堕地狱,饮洋洞汁,经无量劫;一切众生,为酒颠倒,应受苦报,我皆代受。
设复食肉,当堕地狱,吞热铁丸,经无量劫;一切众生,为杀生故,应受苦报,我皆代受。
恭惟十身洞彻,万德庄严,于刹刹尘尘,为我作证。设经歌罗逻身,忘失本愿,惟垂加被,开我迷云。稽首如空,等一痛切。
(愿我以此,尽未来际,忍可誓愿,根尘清净,具足十忍,不由它教,入一切智——“恭惟”字上轶此七句)
黄庭坚 《发愿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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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一个人靠什么留下英名?靠的就是强大的生命力。黄庭坚作为著名的文学家、书法家,他的诗和字只是他雄厚生命力的载体和流露。一千年过去了,我们现在看着他的文章、他的书法,仍然会全身震颤。
一个人发起菩提心愿的时候,山可摧,海可枯,但这份愿力不可动摇,它甚至超越了原始的洪荒之力。这就是我们的古人,这就是我们民族的道德和文化,也是我们作为人的尊严。
▲行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