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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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以五事奉敬供养父母,
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
净慧法师生平简介
净慧法师开示
“居士子!如东方者,如是子观父母,子当以五事奉敬供养父母。云何为五?一者增益财物;二者备办众事;三者所欲则奉;四者自恣不违;五者所有私物尽以奉上。
子以此五事奉敬供养父母,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云何为五?一者爱念儿子;二者供给无乏;三者命子不负债;四者婚娶称可;五者父母可意所有财物尽以付其子。父母以此五事善念其子。
居士子!如是东方二俱分别。居士子!圣法律中东方者,谓子父母也。居士子!若人慈孝父母者,必有增益则无衰耗。”
子以五事奉敬供养父母,父母亦以五事善念其子。哪五件事呢?
一者爱念儿子。“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对父母恩的生动写照。我们无论怎样孝敬父母,都不过像小草一样微小。小草长在地上,如果没有春日阳光的照耀,小草又怎么能长起来呢?所以说,母亲爱念儿子的恩德,是永远也感激不尽的。
二者供给无乏。在子女还没有成人时,一定要衣食有依、四时有食,要有房子住,他缺少什么东西就尽量满足。
三者命子不负债。假如欠下债务,做父母的尽量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还掉,不要把债务留给子孙。子女缺乏时,要尽量帮助他,不要让他负债。负债利滚利,有多大家产、多少财富也经不起驴打滚。
四者婚娶称可。子女大了,要选择合适的对象,门当户对。作为一名在家居士,有子女,男婚女嫁是终身大事,处理好了顺善法,处理不好顺恶法。儿子有个好妻子,对他的学习工作有好处、有利益;女儿有个好丈夫,生活会安定,工作会顺利,家庭会幸福,修行才有希望。
所以,不要把男婚女嫁看成是庸俗不堪的事,男婚女嫁做得好是善事,做得不好才是恶事。善恶是有一定的标准和层次的。
作为在家居士要特别关心子女的婚嫁,但也不要包办。儿女不乐意的事情不要勉强,但是一定要做好参谋,指出他应当选择什么样的配偶。一定要以善法为标准,以社会人伦道德为标准,不能以财取人,也不能以貌取人。
五者父母可意所有财物尽付其子。做子女的不一定能做到这一点,但做父母的一定要做到这一点。因为做父母的毕竟是桑榆晚景,来日无多,应该把自己的积蓄尽早告诉子女。存折放在什么地方,别人欠我多少钱,我还有多少东西埋在地下,都要告诉子女,否则百年之后就没有归属了。
所以,将自己可意的财物,尽可托付给子女,使子女了解自己的积蓄有多少,然后他们好做处理。有几个儿子就在几个儿子面前说这个话,最好生前立下遗嘱,第一个儿子得多少,第二个儿子得多少,第三个儿子得多少。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免得百年以后打架。做父母的要根据这五条来处理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月明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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