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
修行要理事并进、
目足齐资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这个金刚的体性是不增不减、不垢不净的,是在生不减,在佛不增的。
这个金刚体性的理,实际上也是文殊菩萨所宣扬的般若空性。从慧学上来说,它是般若空性的智慧,是无上成佛的见地,它属于受菩萨戒的理。我们既于理上要明白,于事上也要努力。不能因为有了这个理,我们就废事了,这是不正确的。
我们要理事并进,就像我师父悟公上人讲的“要目足齐资。”目是理,足就是事。所谓“因地不真,果招迂曲”,正如《楞严经》所云:“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所以,因一定要正,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见地要正,我们的行履也要真。
我们即要明理,见地要高,在因果的抉择上又要很微细。因为我们的命运、正报依报以及福禄寿,乃至解脱与否、能不能成佛,是由事来决定的,是由因果决定的。因果是有因果法则的,所以我们要戒恶修善,要紧护诸支。因此,我们需要戒律,需要轨范。有了这些轨范,我们就有了修行的行为准则,我们才能够最终证菩提果,登涅槃山。
D2
戒是修证之本因
一切圣果的修证都要以遵循因果、戒恶修善为前提。菩提的大道是有阶梯和围栏的。因为修行之路旷远,如果没有这种保护,是很危险的。所以,戒是修证之本因。如果没有戒为本、为因,那我们的修行就相当于空中楼阁,一切只是现象而已,修行的根基是不存在的。
《涅槃经》云:“欲见佛性,证大涅槃,必须深心修持净戒。”这是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的。如果能够生大心、开大智慧,就会知道戒的体是什么,我们所护的戒的品味是什么。
但是这怎么可能一开始就知道呢?所以佛菩萨、祖师乃至当代住持三宝的大德僧伽,他们知道了之后,把如来教法延续弘扬、灯灯相传在人间,建立了这样一个修证的次序:让我们先依戒,依戒则生定,依定能发慧。所以,修行是有这样一个次序的。
—— 传喜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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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以此功德 普及于一切
我等与众生 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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