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五
念众生恩
云何念众生恩?谓我与众生从旷劫来,世世生生互为父母,彼此有恩。今虽隔世昏迷,互不相识,以理推之,岂无报效。
首句征,谓下释成众生恩。众生者,众法和合而生。外身是色阴,有地水火风,四大之法所成。皮肉筋骨为大地(有质碍故),痰泪精血为水大,周身暖触为火大,出入气息,及手足运转为风大(动则属风故)。内心是受想行识四阴,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八识之法。前五识属受阴,第六识属想阴,第七识属行阴,第八识属识阴。内外十二法,和合而生,故名众生。
此众生名,是九法界之通称。地狱、饿鬼、畜生,是二途苦报众生。人间、阿修罗,是苦乐间受众生。天上是著乐众生。声闻缘觉是二乘众生。菩萨为大道心众生。我与众生,从旷(远也)劫来,从迷积迷,以历尘劫。世世生生者:三十年为一世,一百年为一生。又一期住世,一番生死为一生。互为父母者:或众生为我父母,或我为众生父母,彼此各皆有恩。
今虽隔世昏迷,无宿命通,昏昧迷暗,彼此互不相识;以理推测,定有互为父母子女之事,岂无报效耶?
今之披毛戴角,安知非昔为其子乎?今之蠕动蜎飞,安知不曾为我父乎?
此段,即推测诸趣中,定有父母。且先约畜推之:披毛戴角,指牛马猪羊等。蠕动蜎飞,谓昆虫蝼蚁等。安知往昔非我父母乎?安知,即推测之意,未定之词也。
每见幼离父母,长而容貌都忘。何况宿世亲缘,今则张王难记。彼其号呼于地狱之下,宛转于饿鬼之中。苦痛谁知,饥虚安诉。我虽不见不闻,彼必求拯求济。非经不能陈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见人,何足以知此。
前二句举例,比况宿世亲缘,现今迷昧。罗汉尚有隔胎之迷,无怪乎张王难记也。第五句彼字,指宿世父母。或堕地狱受罪,苦痛谁知。或受饿鬼之报,饥虚安诉(无处可诉)。我未得天眼天耳,不见不闻。彼必向乃子乃孙,求拯求济。此六道轮回,三途剧报,非经不能陈述此事。“阿含经”、“大日经”、“悲华经”、“地藏经”等,均有言之。非佛具足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尽明),及得一切智,不能道此言。
彼邪见人:即不信因果者。不知依惑造业,依业受报,随善恶以升沉,有苦乐而不等;故曰何足以知此。印度常见外道,谓人,则生生世世为人;畜,则生生世世为畜;无有善恶轮回,是大邪见。又断见外道,谓人生一死,永归断灭,无有后世善恶果报,亦大邪见。我国学说,亦有一灵真性,化为虚空,此与断见外道相同。此等邪见,实能误人。若人既可生生为人,及一死永灭,无有后世,则推翻因果,世人何必为善,尽可作恶,岂不是要坏尽人心耶?惟望大家,辗转宣传,必宜注重因果,勿中邪毒。
是故菩萨观于蝼蚁,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常思利益,念报其恩。是为发菩提心第五因缘也。
上言地狱饿鬼中,定有我等宿生父母。此言畜生中,亦必有之。是故,乃承上起下之词。菩萨因得法眼,能观俗谛境界,故观于蝼蚁,皆是过去生中,为我父母。又观蝼蚁,形骸虽异,佛性本同。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本来是佛。只因迷真起妄,依惑造业,随业感报,堕在畜生。罪业若毕,转生人道,闻法修学,自然成佛有分,故曰皆是未来诸佛,常思利益于他,念报其恩。是为发菩提心,第五因缘也。五念众生恩竟。
丙六
念生死苦
云何念生死苦?谓我与众生从旷劫来,常在生死,未得解脱。人间天上,此界他方,出没万端,升沉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狱、畜生、饿鬼。
生死轮回是大苦,人多忽而不知,此文征而释之。谓我与众生,从久远劫来,随业受报,常在生死,不得解脱。人间下八句,描写轮回状况。前两句是轮回处,依报也。后五趣正报也。出没万端,即生死无量。升则生天人二趣,沉则堕三途苦趣。片刻及俄焉,皆时之短也。善恶才分,升沉立判,五趣轮转,不得久停,故曰俄焉。文不标阿修罗者,以修罗有四类受生,归人、天、鬼、畜,四趣所摄,故不标列。
黑门朝出而暮还,铁窟暂离而又入。登刀山也,则举体无完肤。攀剑树也,则方寸皆割裂。热铁不除饥,吞之则肝肠尽烂。烊铜难疗渴,饮之则骨肉都糜。利锯解之,则断而复续;巧风吹之,则死已还生。
此段与下段,皆述地狱苦境,文浅易知。惟前二句,由地狱罪毕,黑门朝出,而暮复还,铁窟暂离,而又再入,因复造地狱因,再受地狱果也。末四句利锯解之,断而复续,巧风吹之,则死已还生:因其罪重,非一锯一死而可偿,故令其续后复锯,生已再死,备经痛苦也。
猛火城中,忍听叫嗥之惨。煎熬盘里,但闻苦痛之声。冰冻始凝,则状似青莲蕊结。血肉既裂,则身如红藕华开。一夜死生,地下每经万遍。一朝苦痛,人间已过百年。
前四句,八热地狱惨痛。中四句,八寒地狱剧苦。后四句,“俱舍论”云:人间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日夜。四天王天百年,为等活地狱一日夜。故云一夜死生万遍,一朝痛苦百年。此百年,非人间之百年,合人间有一百八十万年。更有地狱时间,比此要长无量倍数者。故云:一失人身,万劫难复。又云:当思地狱苦,早发菩提心。望三复斯言。
频烦狱卒疲劳,谁信阎翁教诫,受时知苦,虽悔恨以何追。脱已还忘,其作业也如故。
造罪堕狱,频烦狱卒施刑之疲劳。阎翁甚愿众生作善,不愿众生作恶,对罪人多方教诫,谁肯听信。在阴间受罪时知苦,虽然悔恨当时不该作恶,到彼时已来不及,故曰以何追。脱已还忘:是指脱离地狱,转生人道,又忘记了地狱苦痛,其造作恶业,依然如故。所以黑门朝出而暮还,铁窟暂离而又入矣。
鞭驴出血,谁知吾母之悲。牵豕就屠,焉识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尔。啖其亲而未识,凡类皆然。
此举轮回之证,报应不爽。鞭驴出血:事出南京金耕县养驴家。子生才三岁,而母死。其母生平未有善业,乃堕为驴,即生其家,已十六年。一日负粮食返,驴老行迟,子怒而鞭之,皮破出血。驴顾其子而悲哭,子不知其为母也,故曰焉知吾母之悲。是夜驴之神魂,托梦于其子曰:我是汝母,因窃汝父四银,故作驴以还债,今债还清,我苦已脱,今后御驴,勿痛鞭也。子惊醒,遂将驴养之,不敢使用。
牵豕就屠:昔日浙江黄岩县,有开屠户者,将欲命终,自割臀肉,啖而食之。肉尽尚不死,令子再割肉一刀方死。过三年,家畜一猪,甚肥大,重可二百斤,明日欲牵就屠杀之。其夜子得一梦,猪云:我是汝父,因在生造杀业,故罚为猪。子醒告其母,遂将此猪,畜而不杀。若不托梦,焉识猪是其父。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尔:当时文王为西伯侯,修德行仁,人心归附。诸侯疾纣王无道,欲以文王为天子。纣闻其事,乃因文王于羑里。纣臣告王云:文王是否圣人,可验而知,请杀其子以食之,如知其为子肉,方可为圣。纣从其言,乃杀文王之子伯邑考,作羹以食之。文王食已,纣以其不知其为子肉,非圣人也,乃释之。
啖其亲而未识者:前生父母,今堕畜生,世人多皆不识,啖而食之,故曰凡类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