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
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从出生就离不开宪法
宪法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利
也规定了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
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宪法》公益宣传片▲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来看有四个方面:
▌一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二是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36条原文如下:
第二章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三是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四是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 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国家宪法日所传递的是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全社会上下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
法治兴则国兴,
法治强则国强。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
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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