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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纲要》第六十五课 视频时长约60分钟
法尚应舍
何况非法
THE VAJRA SUTRA
佛陀在《金刚经》里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非法”本来是要对治的对象,但是对治了非法之后,请问,上了岸还要背着船走吗?不需要的。
本来没有法,是因为有颠倒才有法。颠倒破了,这个法也可以舍,所以不能执着。
道品本身虽然是有为的,但因为这是佛陀赐予的,里面含有戒定慧,这个戒定慧就会产生与涅槃相近或者相应的功德法财。
就像我们受三皈五戒,虽然做的仪式是有漏的、有为的,但通过这些仪式和合所产生的戒体是无漏的。三十七道品也是这样,虽然方法是有为的,但通过这些观修可以产生无漏的戒定慧的功德。
当我们在一个道品中用功的时候,实际上会具足其他三十六个道品。
比如四念处的“观身不净”,这观身不净就是对治法。有了这个对治法,已有的与它不相应的法就能降服,已有的与它相应的法就能增长,未生起的正观可以生起,与它相违的观不令它生。这就具足了四正勤(未生恶令不生,已生恶令灭,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
同样,当观身不净得到更深的受用的时候,就会产生四如意足。当它产生力用的时候,也会产生五根五力。乃至七觉支、八正道的每一个道品的功德,都会在一个“观身不净”里呈现出来。
我们前面说过,“嗡阿吽”是以佛的身口意的功德来替换众生的身口意,转我们的身为清净法身、口为圆满报身、意为千百亿化身。那我们能不能念?
如果我们知道这是佛的果地威德,以佛的大悲心的垂赐,我们作为一个法道是可以的。但我们要谦卑,不能念着念着就觉得我是佛了,我的身口意跟佛的身口意无二无别了,这就容易着魔了。
实际上哪怕修得再完美,作为一个人在世间,连佛陀也要示现八十岁涅槃,更不要说别人了。
请问佛的三身有没有圆满?佛有没有把地水火风、五蕴、根、处、界都变成清净?肯定有。但佛照样还在教化众生。明明佛看众生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具足一切功德,但这不妨碍。因为众生是迷的,佛还是善巧方便地度化。
所以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众生在轮回的时候,明明知道他是错的,是颠倒的,还是得“入乡随俗”。哪怕有所证悟,这个证悟也不是直不笼统、不会拐弯的。
Repent
戒定慧里,定、慧两门是要隐藏的,修行的境界要保密。所以定、慧可以从高往下说,这没有过失。唯独戒律,要老实说,因为这是出家人的本分,不能谦虚。
出家人半月半月诵戒,发露作净。作净之后,这半个月所做就“归档”了。所以见罪或者疑罪,布萨的时候可以讲,说有功德,不说反而有过失。但是说完、作净完,出了布萨场,就不能再说了。不然犯的人没罪,说的人就有罪了。
就像一块砖,砌的时候,该劈角劈角,该补水泥补水泥,等到砌进墙后,就不会再拆出来说这块砖是破的。所以出家人不能“想当年”,不要随意把过去的事拿出来说,过去就过去了,今天好好修。
所以执事不要把执事的事跟清众说,出家人不要把出家人的事跟居士说,这都是有规矩的。也因为这样,出家人才能少烦恼,才能够修行进步。
无垢清净光 慧日破诸暗
能伏灾风火 普明照世间
回 向
文殊师利勇猛智 普贤慧行亦复然
我今回向诸善根 随彼一切常修学
三世诸佛所称叹 如是最胜诸大愿
我今回向诸善根 为得普贤殊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