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知名作家琼瑶12月4日下午1时22分许,在新北市淡水区家中轻生身亡,享寿86岁。
人身难得,人世间最宝贵的就是生命,无论何种原因,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如果知道生命的可贵与难得,知道生从何来、死往何去,就不会盲目轻生。根源是出于对生命的无知和对世界认识的偏差,因为观念决定了行为。
生命是一场煎熬,还是一种奖励?
这取决于每个人的生命观念。观念对了,生命就是一种奖励、一种幸福,你就会对父母有孝心,对朋友讲义气,对国家讲忠诚,良性的生命特质就会洋溢出来。如果自己都活得很痛苦,那就谈不上孝心、义气或者责任心,生命就像行尸走肉,有的人甚至还想到自杀,这就是已经迷失了自己的生命了。
正确的生命观念对我们每一个人非常重要,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要让自己有坚强的、乐观的状态,一定要知道,不管遇到什么境界都不能自杀!
人死以后真的就能一了百了吗?
有的人认为死能摆脱一切,人死后就能一了百了,这完全是对生命的错误见解。自杀不仅不能从痛苦中解脱,还将开演出更深重的悲剧。
人到世间投胎为人,都是带业而来;现世所受的顺逆、好坏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为造作的结果,应该直下承担,才能随缘消业。如果遇到困难、苦厄,就以自杀来逃避,不但不能消业,而且更造恶业;如此旧业未消,又造新业,人生如何能解脱?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自杀只有增加问题,甚至只会增加无量痛苦。比方说,自杀即刻就会带给家人、朋友、亲戚、同学无比的痛苦,有时还会把一些未了的责任加诸给他们,增加他们的负担。
因为遭受外力而死是没有办法抗拒的事,可是自杀则是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愚痴,是因为一时想不开所造成;由于自己的愚痴想不开,造成了家庭、社会的损失,所以基本上自杀是不值得同情而令人感到遗憾的事。
尤其,自杀者当时的心情,必定是带着一种心灵的创伤,是在痛苦、哀伤、无助、绝望、焦虑,甚至是愤怒、嗔恨、懊悔的情绪中死去,就凭当下这么一念,死后必定堕入地狱、恶鬼、畜生,这就是《俱舍论》所讲的“业道”。
所谓“业道”,亦即贪、嗔、痴三业,彼此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由痴生贪;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者互相辗转为道,如此成为六道轮回之通路。也就是说,人造作的业,自然会产生一种力量引生结果。业本身就像道路,随着善业能通向善的地方,随着恶业通向恶的地方。一个人命没有尽,强迫自己断命是要下地狱的,不但不能自杀,甚至连自杀的念头也绝不能有。不萌生自杀的念头,就不会有自杀的行为与结果。
拒绝以“尊重生命”之名戕害生命
错误的世界观是人类昏聩的开始,是错判生死取舍的根源。它使得自杀、他杀的恶性隐患无法从人间解除,也让我们无比惊讶地发现,人性之中竟然潜藏着一丝对于死亡的渴望。关于自杀问题的探讨此起彼伏,不仅没研究出解决之道,却不断给予自杀以某种理论上的合法性。
消极悲观者将自杀当成一了百了的解脱,而一些学问者却或隐或显地将自杀吹捧成“生命的学问”——这样的死,看起来多么高深莫测,多么桀骜不驯,多么发人深省,似乎在表达评论者本人是多么在乎所谓的“生命尊严”。可是最后的结果,实际上是在儿戏生命,甚至以生命的名义戕害生命。
说到底,不明因果、不谙生死,妄谈尊严,结果只能变成一句句惑人不浅的空话,酿出一场场循环不止的悲剧。任由这样的论调流传,不晓得又会引发多少对自杀的“兴趣”和“好奇”,埋下这样的种子,或许哪天又将成为自杀恶果成熟的诱因之一。
对自杀者和自杀本身津津乐道、分析得头头是道的人,是否关心过两个问题:第一,自杀者面临死亡的刹那的真实感受是怎样的?是否因为是自杀,就默认了跟被他杀迥然不同,就忽略了自杀者不会有死的恐惧和痛苦?第二,自杀者死后会怎样?
没有什么人真正关心这些问题,活着的人也几乎不可能关心得了这些问题。说是尊重死者,尊重生命,其实只是关心自杀者死后活人自己的世界,却从来没有从一场场悲剧中,获得真正关于生命本身的反思与教训。
生命如此宝贵,有多少人知道生而为人的终极目标是什么?能离苦得乐,有终极目的,有彼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佛教反对自杀吗?
佛教反对杀生,也坚决反对自杀!
有自杀念头之人,通常是厌恶此一生命的存在,误以为自杀之后,便可得到解脱。佛教所说的解脱,是靠个人修持功夫了脱生死。自杀不但对修行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会影响真正的解脱。因为自杀,本属于此生该受的业果,没有受尽。这就好比一个欠债的人,为了躲债而选择逃跑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办法。佛教讲三世因果轮回,债主迟早会找上门讨债。更关键的自杀会遭到恶业果报。《僧伽吒经》云:“杀害自身命,必受地狱苦,寻即堕于地,如被忧箭射。”
此外,自杀不仅令自己丧命,还给给家庭、社会带来悲剧。上不能孝养父母、下不能教养子女。
反对自杀不仅仅是佛教观点,无论我们是否有宗教信仰,都应该反对自杀,积极提倡开朗快乐地面对每一天的生活。
自杀算不算杀生?
用自己的意志、自己的精神、自己的心力来杀死自己的身体,就是杀生。当一个人沉溺在自杀的情绪里,很容易陷在阴影中不可自拔。要想跳脱出来,首先要明白:死亡不能解决问题,死亡是更多问题的开始。
佛法说:人身难得。我们这个身体是用来还报和还愿的。还报是要报答那些于我们有恩的人;还愿则是要完成我们来到这世上希望达成的心愿。所以我们应该要非常珍惜、非常感激我们有一个身体,我们并没有权力来杀死自己。
佛教不畏死,而把“死”时时提上台面,提示无常,警醒大众,这恰恰是对“生”最大的热爱与珍惜。人们贪生怕死,平日不敢提死,绝望之时却欲一死逃之,这恰恰是对“生”最大的轻视与戕害。未知生焉知死,不明死又何以生?对死亡过患的积极了解,才是对人生困境的巨大宽慰。
因果规律中,自杀是极重的恶业,性罪难改,出期难求;从生命本质上讲,尚未发现自我,又何谈处决自我?说到底,人类没有任何生命处置权,尤其没有对自我生命的取舍权。
请善待自己,敬畏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生命,并尊重生命的一切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