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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劝出家人常应受八戒文
弘一法师
八戒正为在家二众而制,但出家五众亦可受之。如《药师经》谓:“苾芻、苾芻尼(即是比丘、比丘尼)等有能受持八分斋戒求生极乐世界而未定者,若闻药师名号,临命终时,有八大菩萨乘神通来,示其道路,即于彼界种种杂色众宝华中自然化生。”以此经文证之,可知出家人亦应受持八戒。虽八戒戒相于比丘戒或沙弥戒中已具,今为令功德增上,故不妨再受八戒也。
八戒通大、小乘。小乘者,如《成实论》等;大乘者,即菩萨八戒,如《文殊问经》及《八种长养功德经》
(此经余已书写,佛学书局流通)所明。吾等既已受菩萨戒,今受八戒亦即是大乘八戒也。